2006年3月6日中午,台塑麥寮六輕工業區發生氣爆事件,因為台塑石化公司的煉油部煉油二廠正進行年度歲修,其中一座加氫脫硫廠工人在更換「觸媒轉換器」時,發生氣爆,火勢燒毀廠內石棉瓦,並造成1人死亡,5人受到45﹪~75﹪燒燙傷,均目前在嘉義長庚醫院,此次傷亡者皆為台灣工人。肇事原因目前正由勞工局會同勞委會中區勞檢所勘查中。
雲林縣勞工局指出,麥寮六輕工業區有四十多家廠商,單是台塑石化公司,這五年多來,已經發生過十起工安意外,90年1起,91年及92年各2起,94年則有4起,每1起各有1人死亡,6日發生的氣爆事件則造成1死5傷,累計10人死亡。勞工局長張耀文表示,這些工安事故的發生單位多數是台塑石化公司下游的承包廠商。根據勞工安全衛生法第16條規定:「事業單位以其事業招人承攬時,其承攬人就承攬部分負本法所定僱主之責任;原事業單位就職業災害補償仍應與承攬人員負連帶責任。再承攬者亦同」,故台塑石化對於傷亡的工人,仍須負連帶責任。
新聞出處:
台塑六輕工安意外 觸媒卸裝不慎起火 工人1死5傷(2006.03.07)東森新聞報)
縣府要求六輕把關(2006.03.08自由時報雲林地方版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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