台泥花蓮廠在2000~2004年間,將製造水泥過程所產生的大量廢污油,沿著日據時代的防空洞灌入廠區地底,根據2005年9月8日中央社報導,全案經花蓮地檢署偵辦終結,向台泥求處罰款兩百萬元,花蓮廠工務課長魏哲夫、及受委託清理廢油污的達和公司主管徐新濬,則依違反廢棄物清理法和背信罪嫌提起公訴,求處有期徒刑2年。
根據自由時報指出,台泥董事長辜成允(台灣有權力的辜家),同時也是 達和廢棄物處理公司董事長,也同列被告。本案是在達和公司員工古太偉自首 後曝光,據估計埋在地下的廢油料總計100萬噸,對於可能造成的土壤與地下水污染範圍尚未調查,雖然花蓮縣環保局已配合環保署稽查檢驗,要求台泥盡速清除地底廢油料,但後續清除及復原工作執行情況,環保團體及當地居民仍需持續追蹤,以免污染範圍繼續擴大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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